借条的有效期是三年吗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三年吗
借条如果合法有效就会一直有效,不会过期。
基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才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法院如何认定借条的效力
法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签订借条的双方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我国,借贷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要求签订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也就是说18岁以上的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和16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并且可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如果是这两类人签订的借条的话,那么这个借条的主体就是合格的,除此之外主体本身不合格,他们借条本身就是无效的。
2.签订借条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在签订的时候必须处于一个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状态,如果是以欺骗或者是隐瞒,或者是暴力威胁来签订出来的借条,那么此时是不具有完全的民事法律效力的。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借条如果本身效力存在欠缺,那么自己胜诉的可能性就是非常低的。
3.签订的借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
借条签订的内容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住址以及欠款的金额,归还的方式是否有利息等等,其中要注意的是金钱的用途也应当写到借条里面。
诉宁网提醒您,如果借钱是用来从事毒品,枪支贩卖这种违法收益的话,那么该借条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以及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签订卖身契,这种非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借条,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建宁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南方重点林区县之一,中国“白莲之乡”。农副产品有稻米(“均口糙”闻名)、莲子(特产“建莲”)、笋干(溪源“闽笋”最佳)、木材、毛竹、香菇、茶薪菇、烟叶、茶叶、松脂、油茶籽(特产红花油茶籽),黄花梨、黄桃、猕猴桃、药材等。工业有造纸、电机、印刷、化工、食品、酿酒、农机修造、陶瓷、针纺、森林采伐等门类。城区“朱毛红军楼”(溪口天主教堂)是红军一方面军总司令部和总前委旧址,毛泽东、朱德旧居。还有中华苏维埃军委旧址、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旧址。周恩来旧居(白楼),闽赣军区司令部旧址、叶剑英旧居(下丁家屋)。万安桥(“红军桥”)是第二次反“围剿”胜仗纪念地。金铙山景区有龙潭飞瀑、金铙晴雪、石燕岩、仙人池等景,天台山有天池水、云坞庵诸胜。客坊龙门山白云寺,宋代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曾游此寄读,神宗皇帝赐“白云崇圣寺”匾额。